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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

Drive: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What Motivates Us 動機

這本書是討論動機的真相,如同原文書名「Drive: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What Motivates Us」,動機是行為的驅動力。研究指出,過去認為的動機論(原理、理論)與真相之間有著錯誤,導致「激勵制度」建築在有問題的動機論之上,進而產生一些深信不疑的觀念。

丹尼爾‧品克(Daniel H.Pink)著,席玉蘋譯,「動機,單純的力量(Drive: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What Motivates Us)」,台北:大塊文化,2010。

科學研究指出動機有三種驅力:
  1. 生理上的驅力:食物、性。
  2. 外在環境的驅力(外在誘因):獎勵懲罰制度(胡蘿蔔和棍子)。
  3. 工作的績效表現(內在激勵):滿足感、成就感、樂趣。
不過在1940年代,科學界普遍認為只有前兩種驅力存在(雙驅力理論),所幸有教授哈利‧哈洛(Harry F. Harlow)與研究生愛德華‧戴西(Edward Deci)這兩位先鋒的研究,動機的第三種驅力逐漸受到重視,讓我們對於人類行為有了更正確真實的解釋。

激勵1.0:人類是生理動物,努力是為了求生。
激勵2.0:人類除了生理驅力,也會對環境中的獎懲做出回應。
激勵2.1:加入道格拉斯‧麥葛瑞格(Douglas McGregor)的學說,主張人類有更高層次的驅力。
激勵3.0:從「I型行為」做基礎,強調內在激勵的第三驅力。

作者提出「I型」與「X型」 兩種行為的觀點,「I型」象徵內在(Instrinsic),指內在驅力大於外在誘因的行為,而 「X型」象徵外在(Extrinsic),指外在誘因大於內在驅力的行為。作者認為「I型行為」的優點比「X型行為」的優點要多,建議我們朝著「I型行為」學習。

I型行為有三大要素:自主(Autonomy)、專精(Mastery)、目的(Purpose)。當這三個要素具備的時候,內在驅力將大於外在驅力,因而產生「I型行為」。

整本書從動機論切入,探究目前企業的激勵制度,作者認為目前工作型態的轉變,已由過去強調利益目標的改變為以內在驅力為導向的工作內容(例如創新、目的感...),激勵制度已經不適用於這個時代,我們必須塑造適合「I型行為」的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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