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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

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組織與個人

今天談談「組織(Organization)」與「個人(Individual)」的課題,起因於查爾斯‧韓第(Charles Handy)的書「你拿什麼定義自己?:組織大師韓第的生命故事」再次認真看完一遍,加上我的第一份工作至今已經快半年的時間,自身對於組織有更深入的體會與心得。

首先,我認為不應該稱公司為「公司」,因為公司是一群人組合而成的,用組織稱呼我認為比較恰當而且明白清楚!

進入一個組織之後,組織的氛圍會影響個人的行為與思考,最明顯的就是,個人不會想要盡全力貢獻他最好的一部分,因為絕大多數(看起來99.9%)的組織都是「自私主義(Selfish Doctrine)」,做的多不代表薪水報酬高,做的多工作量只會越來越多,於是形成組織的文化,這是很難去屏除的基因特質!這沒有對與錯的問題,畢竟個人必須在組織中活下去。

所以,一旦個人在組織中存活之後,個人會變得不像「個人」他自己,對於一個新進人員來說,絕大多數通常抱持著願景與熱情進入一個組織工作,殊不知個人已經開始隨組織的文化開始氧化,好聽一點是職場學習,事實上則是去個人化、制度化的開始。好的組織會讓一個人變好,爛的組織則是讓一個人變爛。很多人不了解這個事實,因為自身已經在環境中,又如何以自己的角度觀察自己,除非是死亡前的那一段日子,回顧自己的一生才會了解。幸運的是我們可以藉由查爾斯‧韓第的著作反省自己。

「你拿什麼定義自己?:組織大師韓第的生命故事」有太多的經歷彷彿就是現實生活中自己發生的例子,然而查爾斯‧韓第從不同的角度察覺,使我自身能夠完整看見更多事情的面相。

Thanks to Charles Hand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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